基建處會議制度實施辦法
為落實民主集中制的決策原則,加強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基建處會議制度?;ㄌ帟h分為基建處全處會議、處務會議、專題會議。
一、全處會議
全處會議由基建處全體人員參加,是根據上級安排及工作情況,及時傳達上級會議、文件精神和指示,通報情況,布置任務,組織學習,總結工作的會議。
二、處務會議
(一)處務會議是傳達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基建工作的指示精神,討論和解決基建處工作問題的一種重要決策機制。
(二)處務會議由處領導,各科室負責人參加,原則上每周一次。(三)處務會議議事范圍:
1.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及學校的重要決定和指示,通報重要工作情況,部署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2.研究制定工程建設計劃、工程進度、工程管理等工作任務。
3.研究基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簽證、索賠、合同糾紛等重要事宜。
4.審定上報主管部門或部門的重要文件、通知等。
5.研究制訂基建管理規章制度。
6.研究處內人員招聘、職稱評審、年度考核等重要干部人事工作。
7.研究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實施等工作安排。
8.研究部門經費使用。
9.其他需處務會議解決的問題。
(四)處務會議議事原則:
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對議題進行集體討論決策。
2.堅持合法有效原則。會議召開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處務會議成員到會,會議決議須有二分之一以上處務會議成員贊成;如有較大分歧,除在緊急情況下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策外,應暫緩決策,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充分溝通后,至下一次會議或請示學校后再行決定。
3.堅持回避原則。會議討論研究的問題涉及本人及其親屬,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本人應主動回避。
4.堅持保密原則。與會人員應嚴守會議紀律,對應保密的會議內容應嚴守秘密,特別不得對外泄露與會人員在會上發表的各種意見及決議事項的具體過程。
5.堅持一事一議原則。處務會議原則上不討論臨時動議的議題,與會成員要明確表達自己同意、不同意或棄權。
(五)處務會議由處長或處長委托的副處長負責主持,議題在會前需由項目組長或各科室負責人征得處領導意見,與處領導充分溝通,形成共識方可上會,不成熟或未溝通審定的議題不上會,議題需提前一天交綜合科匯總。特殊情況由議題提出人征得處領導同意,可臨時召開處務會議。
(六)處務會議形成的決議和決定,各有關科室和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執行完畢,對處務會議決定的事項完成不力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綜合科負責檢查和督辦會議落實情況,并及時將執行情況報告處領導。
(七)綜合科專人負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由處長簽發,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一并存檔備查。
(八)處務會議確定的重大事項,提交學校層面會議研究審議。
三、專題會議
(一)專題會議是指針對專項工作需要,落實學校會議或處務會議決定,解決工作中出現問題,布置下一步工作的會議,執行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臨時召開。
(二)專題會議由專項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召開,必要時處領導參加。
(三)專題會議需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四)專題會議確定的重大事項,提交處務會議研究審議。